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可以依托城乡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设立社区家长学校等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
法律分析:组织建立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专业队伍,开展家庭教育服务工作,并对家庭教育存在一定困难的家庭,特别是留守未成年人和困境未成年人家庭,提供有针对性的家庭教育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第三十八条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可以依托城乡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设立社区家长学校等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配合家庭教育指导机构组织面向居民、村民的家庭教育知识宣传,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提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
第三十八条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可以依托城乡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设立社区家长学校等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配合家庭教育指导机构组织面向居民、村民的家庭教育知识宣传,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提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妇女儿童工作的机构,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家庭教育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指导家庭教育工作,建立健全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育人机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妇女儿童工作的机构,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家庭教育工作。
由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指导家庭教育工作,建立健全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育人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指导家庭教育工作,建立健全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育人机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妇女儿童工作的机构,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家庭教育工作。
家庭教育促进法由或者其他监护人负责指导家庭教育工作。“子不教,父之过”,这一传统道德理念将上升为法律。10月23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家庭教育促进法,这是我国首次就家庭教育进行专门立法。从2021年1月家庭教育法草案提请审议,再到10月23日家庭教育促进法表决通过。
负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出自《教育法》,根据法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家庭教育工作专项规划,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城乡公共服务体系和政府购买服务目录,将相关经费列入财政预算,鼓励和支持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提供家庭教育指导。
家庭教育促进法由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指导家庭教育工作。庭教育通过立法变为国事,就需要建立一套工作机制进行推动。
1、家庭教育指导机构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活动不得组织或者变相组织营利性教育培训。家庭教育指导机构的主要任务是为家长提供家庭教育指导和帮助,促进家庭教育的健康发展。这些机构可以通过提供家庭教育知识、教育咨询、家庭教育活动等方式,帮助家长更好地履行家庭教育的责任和义务。
2、家庭教育的根本任务是立德树人。家庭教育促进法草案明确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机构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活动,不得组织或者变相组织营利性教育培训。同时,家庭教育促进法草案将公民、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依法设立的家庭教育服务机构明确为“非营利性家庭教育服务机构”。
3、家庭教育指导机构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活动不得组织或者变相组织营利性教育培训 资料拓展:家庭教育是指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为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健康成长,对其实施的道德品质、身体素质、生活技能、文化修养、行为习惯等方面的培育、引导和影响。
4、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省级人民政府或者有条件的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编写或者采用适合当地实际的家庭教育指导读本,制定相应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规范和评估规范。